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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原本我是個超不愛運動的人(台灣的多數女生大概都是這樣的吧!),一次偶然機會上了健身房,才體悟了運動的諸多好處,因此下定決心要讓運動成為我的生活習慣。

    只是每次面對著電視螢幕走路、踩腳踏車實在是無趣之極,於是這項決心最後還是在忙碌的藉口下不了了之。之後也試著從事其他活動,乒乓、羽球、太極、健走、爬山(精確一點的說法應該是走山啦!指的是小郊山)。發現我的最愛原來是走山。這種運動既不會太花力氣,微陡的坡路又可達到健身的效能,最適合我這種想動又怕動太多的人,而且最重要的是還有美麗的風景可以欣賞。只是身為上班族,頂多只能將它納為假日的活動之一。

    自從轉換為SOHO族後,就有較多的自由時間可以運用,所以啊!傍晚到社區近郊的走山運動就成為每天最幸福的事。鄰居是我的最佳拍檔,兩人結伴而行,聊八卦罵時事,漫長的路途不知不覺就走完了。

    只是最近我的考驗又來了,鄰居不慎傷了腳,必須休養整整一個月,兩人活動頓時變成孤伶伶一人。我不在意一個人行動,只是獨自走在那人煙稀少的後山,心裡著實有點……怕怕。很想就此放棄算了(又替自己找了次藉口),又或者到附近學校轉轉運動場得了。不過,我已經從走山中找到運動樂趣,再說人生中有許多時刻是需要獨自面對的,總不能每次都選擇……逃避。

    其實應該是我太神經質了,其實應該不會有問題的,這樣安慰著自己,我終於自己去走山了。朋友叫我帶著雨傘,一方面防曬,一方面防身,我啞然失笑,不過還是帶上了。

    初次行動還真是緊張兮兮,亦步亦趨跟著同樣的走山人,不敢讓自己落單,樹林草叢裡傳來的任何聲音都牽動著我的神經,尤其身後的腳步聲,讓我忍不住想狂奔。

    好不容易的,我平安下山了。發覺好像還好嘛!發覺好像自己嚇自己的成分居多。於是又獨自走了幾次。我想我可以一個人走山了,我想我應該沒有藉口可以找了,我想我的運動樂趣可以持續維持了......,我......好像完成挑戰了,也許這個挑戰不算甚麼挑戰。

 

PS 看到新聞報導一位小女生今天要展開「不帶錢鐵馬遊西岸」的壯舉,突然覺得自己好像有點丟臉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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